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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实-竞争性磋商-2023-ZS1010-1-班车租赁-采购公告

2023年02月10日 16:1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班车租赁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厦门市海沧医院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6: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评标室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2297865
采购单位厦门市海沧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洪先生/2297865
附件:
附件1标书获取联系表(附流程).docx

项目概况

班车租赁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ZS1010-1

项目名称:班车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班车租赁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8.经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11.其他:①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②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可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12.供应商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须具备客运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至 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方式:①现场购买(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②邮寄购买。供应商应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小姐/叶小姐,电话:0592-2202255/2207755;邮箱:2841517676@qq.com。标书费每份:100元人民币(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另加50元邮寄费及手续费,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标书获取联系表》发至邮箱2841517676@qq.com,并致电李小姐/叶小姐0592-2202255/2207755确认是否收到《标书获取联系表》、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采购文件以纸质版内容为准,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我司任一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注:《标书获取联系表》中含《供应商邮寄购买采购文件流程》)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仍应重新购买采购文件。
(4)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方式:洪先生/2297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先生

电 话:  229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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