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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日常和卫片违法用地的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3年02月16日 19:4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日常和卫片违法用地的测绘服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采购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安溪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16日 19: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
预算金额¥4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805999597
采购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6号楼B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15805999597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小王 联系方法:0595-26293355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日常和卫片违法用地的测绘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B幢10层10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KDZB2023023

项目名称:2023年度日常和卫片违法用地的测绘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2023年度日常和卫片违法用地的测绘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3年度日常和卫片违法用地的测绘服务

   2.项目编号:QZKDZB2023023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招标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主要服务要求

1

2023年度日常和卫片违法用地的测绘服务

1项

41万元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

本次采购项目采取竞单价、限总价的方式进行邀标,单宗最高限价为:“300㎡以上1800元/宗;300㎡及以下800元/宗,若投标人的投标价超过单宗最高限价的投标要求,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整年度总预算费用为人民币叁肆拾壹万元整【¥41万元(含税)】,倘若在实际结算时中标人的总体费用超过41万元,只能以41万元与采购单位进行结算;若在实际结算时中标人的总体费用未达到41万元,则以实际测绘宗数*中标单价与采购单位进行结算,若出现相关的可见与不可预见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财库〔2019〕18号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资格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证书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30217日起至20230223截止。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请在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B幢10层1009)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地点及方式: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7.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7.3报名费专用账户:

开户行:安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厢信用社

户  名: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     

账  号:9070911010010000047540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上午09:30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02月27日上午09:30时(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6号楼B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15805999597

 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联系人:小王

 联系方法:0595-26293355    电子邮箱:qzkdax2020@163.com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度(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中采购人的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B幢10层1009

方式: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6号楼B幢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15805999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小王 联系方法:0595-26293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580599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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