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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长清校区7-8号学生公寓连廊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3月07日 16:1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长清校区7-8号学生公寓连廊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长清区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6: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二楼206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二楼206会议室。
预算金额¥18.5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053197132
采购单位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老师 18053197132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曹磊 15168876421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docx
附件2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长清校区7-8号学生公寓连廊改造项目-(招标文件).doc

项目概况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长清校区7-8号学生公寓连廊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1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7-23040200280

项目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长清校区7-8号学生公寓连廊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清校区7-8号学生公寓连廊改造工程:本工程位于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800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长清校区院内,对7-8号学生一层公寓连廊及部分房间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实现警务办公室四间,问询室一间,微型消防站一间。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7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显示网址)。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至 2023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1105室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方式报名时须现场提交:(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7)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人现场报名)。说明:①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除外)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且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②若因年检原因原件无法到场,需出具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③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④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⑤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二楼20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二楼20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将给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1) 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放于报价文件中,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2) 供应商如属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中小企业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现场提供中小微企业证明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在报价文件中放入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等,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3)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若采购项目为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4)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文件原件,复印件放于报价文件中,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备注:具体价格扣除公式为:评标价格=投标价-投标价×扣除比例,本项目的评审方式为综合评估法,根据上述扣除比例计算各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格,评审、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或中标价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800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18053197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            

联系方式:曹磊 15168876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老师

电 话:  1805319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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