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联社公务用车2023年度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示
2023年04月13日 21: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自治区联社公务用车2023年度维修保养项目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3日 21:0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27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 ||
预算金额 | ¥2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榕、曹玉凤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2308167、0991-2308213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窦老师 0991-29502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榕、曹玉凤0991-2308213,0991-2308167 |
项目概况
自治区联社公务用车2023年度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XXJ-2023-08006
项目名称:自治区联社公务用车2023年度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基本要求:具备二类以上(含二类)车辆维修资质的修理厂,与本单位距离10公里左右;能够提供上门维修及技术鉴定;为我单位维修的车辆进行免费的技术培训;提供市区30公里以内免费拖车救援;维修经费实行一车一核算,一季一报销;车辆到位后安排绿色通道优先维修;提供维修配件为原厂纯正零配件;对配件及维修质量实施有效期时间内的质保;该店提供可享受的其它免费维护项目。
自我保障维修的项目所需配件主要包含:车辆零部件、各类油品、防冻液、灯光元件、电子元件、轮胎、钢圈、各类滤清器、电瓶、修理工具、车辆内室装修等。从修理厂家进行定点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拥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在新疆车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注册;3、投标人需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车辆维修系统里备案;4、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5、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实行。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供应商处干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不得参加投标;7、投标人近三年未被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方式:(一)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10:00—13:30时及15:30—1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四)报名时携带下述材料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汽车整车维修、保养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两项内容;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须包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须体现无异常记录内容); 采用网上报名的,请提供现场报名所需报名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先将其发送至3232654292@qq.com,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审核后再将所有报名材料原件邮寄或送达至报名地点。 (五)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本,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违约事宜:
一、如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合同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二、成交单位若违反下列要求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取消中标资格,今后参与招标人所有招标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1.成交单位承接本项目后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列入黑名单。
2.响应文件所列人员均为本项目实施人员,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方允许不得更换项目实施人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3号
联系方式:窦老师 0991-2950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联系方式:孙榕、曹玉凤0991-2308213,0991-2308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榕、曹玉凤
电 话: 0991-2308167、0991-230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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