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2023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6月05日 11: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2023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5日 11:0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06日至2023年06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清远市新城西8号区19栋二层6-18轴自编01号清远市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6月13日 15: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清远市新城西8号区19栋二层6-18轴自编01号清远市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5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3908809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温小姐0763-581038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市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新城西8号区19栋二层6-18轴自编0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小姐0763-3908809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公告.docx | ||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2023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新城西8号区19栋二层6-18轴自编01号清远市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ZBQY202306-01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2023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完成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4500件680000页诉讼及执行案件过程材料(以下可称为“案件材料”)及卷宗资料的扫描工作,包括扫描件整理、图像处理、辅助编制目录、图像质检、纸质卷宗装订或还原、数据合并、数据验收、转档、上传等扫描配套服务工作。
2、完成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3125件250000页执行档案的扫描及装订工作,包括扫描件整理、图像处理、辅助编制目录、图像质检、纸质卷宗装订、数据合并、数据验收、上传等扫描配套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至 2023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西8号区19栋二层6-18轴自编01号清远市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西8号区19栋二层6-18轴自编01号清远市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西8号区19栋二层6-18轴自编01号清远市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法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 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2、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6月6日起至2023年 6月 13 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西8号区19栋二层6-18轴自编01号)购买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33号
联系方式:温小姐0763-5810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西8号区19栋二层6-18轴自编01号
联系方式:李小姐0763-390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 0763-390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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