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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更新改造项目(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8月04日 17:0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更新改造项目(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通信系统工程

采购单位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7: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3号华科创业中心504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3号华科创业中心504室
预算金额¥1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2-23732283、13042283390
采购单位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先生、022-27303065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乾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3号华科创业中心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女士、 022-23732283、13042283390

项目概况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更新改造项目(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3号华科创业中心5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2023-034A

项目名称: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更新改造项目(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更新改造项目(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磋商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b、磋商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5.2022年8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6.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受权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3号华科创业中心504室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现场领取(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3号华科创业中心5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3号华科创业中心5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0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022-27303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乾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3号华科创业中心504室            

联系方式:马女士、 022-23732283、13042283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022-23732283、1304228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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