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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窗户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8月21日 15: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窗户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5: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三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
预算金额¥151.830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涛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663516
采购单位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8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1-82779296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涛0431-80663516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窗户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ZB2023-109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窗户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1.830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1.830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窗户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三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窗户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WXZB2023-109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JM-2023-08-00686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窗户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18306元;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标段中同时投标;

3.5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咨询电话:95763。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三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

3、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4、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5、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0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三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885号        

联系方式:0431-82779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联系方式:姜涛0431-80663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涛

电 话:  0431-8066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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