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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团体标准《淤地坝除险加固设计审查工作规范》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3年09月01日 15: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团体标准《淤地坝除险加固设计审查工作规范》编制服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5: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懿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38号玉泉大厦20层2009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懿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38号玉泉大厦20层2009室)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雯颖
项目联系电话17704810895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雯颖 17704810895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懿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38号玉泉大厦20层20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71-3676178,13191438907

项目概况

团体标准《淤地坝除险加固设计审查工作规范》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懿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38号玉泉大厦20层20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YN-ZFCG230803

项目名称:团体标准《淤地坝除险加固设计审查工作规范》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到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懿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38号玉泉大厦20层2009室)

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到内蒙古懿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38号玉泉大厦20层2009室)递交材料,填写《供应商登记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懿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38号玉泉大厦20层20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懿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38号玉泉大厦20层20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办理人出示身份证。

2.办理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5.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1)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9号        

联系方式:张雯颖 17704810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懿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38号玉泉大厦20层2009室            

联系方式:0471-3676178,13191438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雯颖

电 话:  1770481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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