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跑道及场地硬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3年09月11日 19: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跑道及场地硬化建设项目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行政区域 | 沙坡头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1日 19:5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 ||
| 预算金额 | ¥49.06863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飞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02612925 |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6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翔、0955-70722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万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金茂巷1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飞彪、15202612925 | ||
| 附件: | |||
| 附件1 | 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 ||
项目概况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跑道及场地硬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674415602@qq.com邮箱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WX【2023】040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跑道及场地硬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6863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686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编号:NXWX【2023】040号
3、项目名称: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跑道及场地硬化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零陆佰捌拾陆元叁角伍分(¥:490686.35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玖万零陆佰捌拾陆元叁角伍分(¥:490686.35元)
6、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跑道及场地硬化建设项目 | 沿着场地外围新作3条1.2米宽的塑胶跑道及办公楼门口场地硬化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1 | 项 | 490686.35 |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8)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宁夏万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金茂巷15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674415602@qq.com邮箱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 22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 22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限一家公司委托一人参加。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采购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63号
联系人姓名:李翔
联系电话:0955-7072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万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金茂巷15号
联 系 人:王飞彪
联系电话:1520261292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飞彪
联系电话:15202612925
代理机构:宁夏万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1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8)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9)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674415602@qq.com邮箱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674415602@qq.com邮箱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口5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限一家公司委托一人参加。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采购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63号
联系方式:李翔、0955-7072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万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金茂巷15号
联系方式:王飞彪、15202612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彪
电 话: 152026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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