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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11月15日 08: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8: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申请人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解密成功;同时在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
预算金额¥43.04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浩坤
项目联系电话13104459825
采购单位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晓东 0431-89865736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亿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双创中心B座15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安浩坤 13104459825

项目概况

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A-2023-120-FW

项目名称: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4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4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网络安全维保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

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型标准划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2)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3年出具),并具有2023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3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方式:潜在申请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申请人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解密成功;同时在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        

联系方式:陈晓东 0431-89865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亿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创中心B座1520室            

联系方式:安浩坤 13104459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浩坤

电 话:  1310445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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