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隆德县公安局隆德县禁毒教育基地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3年12月07日 21: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隆德县禁毒教育基地升级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隆德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隆德县公告时间2023年12月07日 21: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平台)
预算金额¥27.1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
项目联系电话0954-6510820
采购单位隆德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隆德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鹏 0954-6510820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晶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中山街道派胜世贸广场2#幢107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辉 15909576808

项目概况

隆德县禁毒教育基地升级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晶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CZC-2023-011号

项目名称:隆德县禁毒教育基地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

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3.7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注:3.3-3.6 以上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晶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代理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德县公安局     

地址:隆德县        

联系方式:张鹏 0954-6510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晶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中山街道派胜世贸广场2#幢107铺            

联系方式:杨辉 15909576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

电 话:  0954-6510820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