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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东沙小学增班改造竞争性磋商

2023年12月24日 11: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东沙小学增班改造竞争性磋商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其他用具,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小学
行政区域荔湾区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4日 11: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02-1103房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02-1103房会议室
预算金额¥55.5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86375-884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金宇花园紫翠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潘老师020-81491283-8032
代理机构名称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楼1102-1103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先生020-87686375-884

项目概况

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东沙小学增班改造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通过邮件发送以下投标登记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xy2022zbb@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并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售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SD-ZFCGZB-WZ-20230031

项目名称: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东沙小学增班改造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5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5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1

 

东沙小学增班改造配套设施部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120000.00元

2

东沙小学增班改造多媒体教学平台部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435100.00元

 

合计

 

¥5551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含本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通过邮件发送以下投标登记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xy2022zbb@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并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售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方式:1)法定代表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原件。5)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供应商通过邮件发送以下投标登记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xy2022zbb@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并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售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02-1103房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02-1103房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东沙小学增班改造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小学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金宇花园紫翠街10号        

联系方式:潘老师020-81491283-8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楼1102-1103房            

联系方式:陈先生020-87686375-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20-87686375-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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