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自然资源局零散地块零星土地测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灯塔市自然资源局零散地块零星土地测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081-00003
项目名称:灯塔市自然资源局零散地块零星土地测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100
灯塔市东部片区自然资源测绘服务。包括:烟台街道、万宝桥街道、张台子镇、铧子镇、西大窑镇、柳河子镇、鸡冠山乡,共计7个乡镇及街道的测绘服务工作,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含基础设施)测量放线、验线工作;2、绘制勘测定界图(包括违法用地界线图,用地界线图等);3、绘制宗地图及权籍调查表制作;4、绘制地形图;5、坐标转换等,符合国家及灯塔市相关规范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100
灯塔市西部片区自然资源测绘服务。包括:五星镇、沈旦堡镇、佟二堡镇、柳条寨镇、古城街道、大河南镇、西马峰镇,共计7个乡镇及街道的测绘服务工,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含基础设施)测量放线、验线工作;2、绘制勘测定界图(包括违法用地界线图,用地界线图等);3、绘制宗地图及权籍调查表制作;4、绘制地形图;5、坐标转换等,符合国家及灯塔市相关规范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具有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乙级(含)以上 002包:具有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乙级(含)以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标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以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启封、拆包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代理机构要求进行确认同意使用);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系统突发故障时无法正常评审的,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无效等不利后果;供应商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5、供应商递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接收人:郭女士,联系电话:0419-5521111。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接收文件截止时间送达到,节假日不接收文件,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方式,请在邮寄附言栏标注好所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6、供应商代表现场出席磋商会议,应提供下列材料:
(1)出席磋商会议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出席磋商会议的供应商代表若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供现场核验,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灯塔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辽宁省灯塔市中兴路458号
联系方式: 0419-8584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号
联系方式: 0419-5521111
邮箱地址: lnxcztbdl@163.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辽阳通达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8000191032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女士
电 话: 0419-55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