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原放射影像楼拆除及附属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4年01月11日 14: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原放射影像楼拆除及附属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施工工程准备/拆除工程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11日 14: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1月23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 | ||
预算金额 | ¥20.580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慧婷、周敏、郭燕、林方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8883586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麦园路8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先生、135591980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慧婷、周敏、郭燕、林方昊 0591-88883586 | ||
附件: | |||
附件1 | 领取招标文件确认函.docx |
项目概况
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原放射影像楼拆除及附属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MY20240002
项目名称: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原放射影像楼拆除及附属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80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580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原放射影像楼拆除及附属改造工程 | 1项 | 205805 | 否 | 205805 | 2058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企业资质有效期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规定执行。(3)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fjhmycg@163.com)购买磋商文件。须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确认函》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未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若有不明事宜,请先与我司政府采购部联系,联系电话0591-8888358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麦园路84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13559198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方式:杨慧婷、周敏、郭燕、林方昊 0591-88883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慧婷、周敏、郭燕、林方昊
电 话: 0591-8888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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