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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1月23日 15: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台安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台安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台安县公告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5: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30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总工会办公楼北门),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2月0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69.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新阳
项目联系电话024-31235785
采购单位台安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台安县台北街道办事处前进东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2-499670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台安县筑景佳苑(生日城)南4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235785
附件:
附件1磋商文件-台安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台安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1-23 至 2024-01-30
撰写单位: 辽宁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康新阳
  
(台安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台安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21-00003
项目名称:台安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95,000.00
最高限价(元):69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总工会办公楼北门),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atdly@126.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台安县台北街道办事处前进东路2号
联系方式: 0412-4996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台安县筑景佳苑(生日城)南4号门市
联系方式: 024-31235785
邮箱地址: lnzkzb@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22010100100936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新阳
电  话: 024-3123578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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