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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公安局-东方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2月02日 18:1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方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无人机

采购单位东方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东方市公告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8: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1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预算金额¥170.3409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150556
采购单位东方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东方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江警官0898-25562181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工 0898-66150556

项目概况

东方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GT2023-191R

项目名称:东方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340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340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至 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1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http://www.hnzfcgxh.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东方市。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市公安局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        

联系方式:江警官0898-25562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联系方式:黎工 0898-6615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电 话:  0898-6615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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