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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4月11日 11:2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辅助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行政区域泰安市公告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1: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到泰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TPBidder交易文件领取菜单领取交易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泰安】第一开标厅-1号机位
预算金额¥7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藏藏
项目联系电话0538-2199166
采购单位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38-8505935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众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204758623
附件2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204758624

2024年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辅助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辅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402000068

交易编号:SJ-ZC-20240411-02-01

项目名称:2024年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A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辅助

服务项目

1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辅助服务

79.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412830分至20244181630分,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3、方式:供应商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综合受理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425090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鲁财库〔20073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4、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5、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6、监督部门及电话: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电话:0538-6221070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方式:0538-2199166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7

联系人及方式:孔令金  0538-8505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众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5

联系人及方式:魏藏藏  0538-219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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