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设备维修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4月23日 10: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设备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行政区域 | 和静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10: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和静县东归大道汗王公寓写字楼4楼40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08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和静县东归大道汗王公寓写字楼4楼406室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590862221 | ||
采购单位 | 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文静:138990940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鹏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库尔勒市华誉商务会馆91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成:17590862221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2024年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设备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和静县东归大道汗王公寓写字楼4楼4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PC-2024-FW-010
项目名称:2024年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设备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24年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设备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 1 | 300000元/年 | 项 | 电子设备维修(详见竞争性谈磋商文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货物、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静县东归大道汗王公寓写字楼4楼406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静县东归大道汗王公寓写字楼4楼4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静县东归大道汗王公寓写字楼4楼4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须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方式:刘文静:13899094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鹏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华誉商务会馆917室
联系方式:马成:17590862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成
电 话: 1759086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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