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水质在线监测站运行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水质在线监测站运行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16639
项目名称:2023年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水质在线监测站运行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
1.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内容包括自动监测站站房环境、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2.保证水站连续稳定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记录完整。3.负责水站仪器设备以及整个自动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维修和年度检修,负责入库与发布数据的审核;同时负责水站站房、采水系统、环境控制系统、排水系统、防雷系统、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为水站站房、监测仪器和其他配套设施的安全提供保障;4.提供自动监测设备维护相应的备品备件,存放于指定地点,配备必要的维护软件和工具,以便在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更换受损部件。负责铁甲水库、英那河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1.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内容包括自动监测站站房环境、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2.保证水站连续稳定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记录完整。3.负责水站仪器设备以及整个自动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维修和年度检修,负责入库与发布数据的审核;同时负责水站站房、采水系统、环境控制系统、排水系统、防雷系统、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为水站站房、监测仪器和其他配套设施的安全提供保障;4.提供自动监测设备维护相应的备品备件,存放于指定地点,配备必要的维护软件和工具,以便在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更换受损部件。负责朱隈水库、刘大水库、松树水库、碧流河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840,000.00
最高限价(元):840,000
1.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内容包括自动监测站站房环境、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2.保证水站连续稳定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记录完整。3.负责水站仪器设备以及整个自动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维修和年度检修,负责入库与发布数据的审核;同时负责水站站房、采水系统、环境控制系统、排水系统、防雷系统、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为水站站房、监测仪器和其他配套设施的安全提供保障;4.提供自动监测设备维护相应的备品备件,存放于指定地点,配备必要的维护软件和工具,以便在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更换受损部件。负责观音阁水库、闹德海水库、汤河水库、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营盘配水站、宫山咀水库、六股河水源地、白石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0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C座920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同时准备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U盘存储)以及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U盘存储)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附到响应文件中),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供应商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和开启地点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所有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联系方式: 024-62181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C920门)
联系方式: 024-83810796
邮箱地址: liaoningjinzhu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81601040001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洪波
电 话: 024-8381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