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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应急管理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11: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东区应急管理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大东区公告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1: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2号喆啡酒店5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105.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宇行
项目联系电话18141733686
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037721
代理机构名称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3甲号(7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936910
附件:
附件12023---大东区应急管理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4.17.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东区应急管理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4-17 至 2023-04-23
撰写单位: 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姜宇行
  
(大东区应急管理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应急管理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097
项目名称:大东区应急管理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9,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价格不得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价格;若遇到该平台没有的品目,以甲方询价为标准,进行议价;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等)制定采购价格。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但不得超出本次预算价。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2号喆啡酒店5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18141733686。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20号
联系方式: 024-88037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3甲号(702)
联系方式: 024-31936910
邮箱地址: 22337440@qq.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402310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宇行
电  话: 1814173368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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