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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桥保税区新增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5月01日 00: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外高桥保税区新增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费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4年05月01日 00: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A11室参加磋商。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预算金额¥14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颖
项目联系电话021-33830852
采购单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18181300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A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1-33830852

    项目概况

外高桥保税区新增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31208145284-15059183

项目名称:外高桥保税区新增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费

预算编号: 1524-0005591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480000元 国库资金:148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外高桥保税区新增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8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采购预算金额:1480000.00元(国库资金:148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为外高桥保税区新增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项目进行养护。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为准。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暂定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9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 4.2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 4.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A11室参加磋商。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

联系方式:18918181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A09室

联系方式:021-33830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颖

电 话:021-33830852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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