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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广告监测服务购买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5月12日 10: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媒体广告监测服务购买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4年05月12日 10: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05弄3号406室。
预算金额¥14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
项目联系电话50651359
采购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1603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4220000-1613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涵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05弄3号4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50651359

    项目概况

媒体广告监测服务购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40315180341-00108610

项目名称:媒体广告监测服务购买

预算编号: 0024-0002923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470000元 国库资金:147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4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媒体广告监测服务购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7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根据提供的监测目录对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的广告内容进行日常监测,并开展广告采集和分离、建立广告监测数据库、开展广告数据筛查、编制广告监测报告。 


合同履约期限: 一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拟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05弄3号4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 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政采云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采云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在政采云平台录入投标保证金信息,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政采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1603室

联系方式:64220000-1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涵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05弄3号406室

联系方式:50651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

电 话:50651359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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