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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5月13日 18: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
品目

采购单位厦门市体育局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8: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4日 09:1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19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帆
项目联系电话15905938586
采购单位厦门市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80833026
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1-11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05938586
附件:
附件1厦门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文件集

项目概况

厦门市体育局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201]DCGC[CS]2024006、厦门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DCGC[CS]2024006

项目名称:厦门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采购包1(社区智能运动健康治理场景):

采购包预算金额:9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9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6049900-其他体育服务 社区智能运动健康治理场景 1(项) 组织实施社区级实验,提交社区运动健康实验报告和产业化前景评估报告。 99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包2(智能化赛事传播方法与研究):

采购包预算金额:9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9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06049900-其他体育服务 智能化赛事传播方法与研究 1(项) 结合各类赛事活动,组织实施会实验,提交智能化赛事传播实验报告和产业化前景评估报告。 99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4)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5)【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②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标的清单”及其说明】;(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方)不得多于三家。。

采购包2:

(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4)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5)【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②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标的清单”及其说明】;(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方)不得多于三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5-13 2024-05-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4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05-24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体育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2号

联系方式:15980833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1-1103室)

联系方式:15905938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帆

电话:1590593858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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