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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1-13地块调整竞争性磋商

2024年05月17日 18: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1-13地块调整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8: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莞城段50号福祥创业楼2栋2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莞城段50号福祥创业楼2栋205室
预算金额¥4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288113
采购单位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塘尾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0769-86651703
代理机构名称东莞敏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莞城段50号福祥创业楼2栋2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小姐,0769-22288113

项目概况

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1-13地块调整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敏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莞城段50号福祥创业楼2栋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MCCG-2024-014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1-13地块调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A

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1-13地块调整

1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规划调整初步论证方案: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规划调整论证完善方案:市城建交通项目前期会同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3)规划调整论证最终方案:松山湖自然局出具审查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敏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莞城段50号福祥创业楼2栋207室)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邮箱号码或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电子文档)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莞城段50号福祥创业楼2栋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莞城段50号福祥创业楼2栋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塘尾村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69-86651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敏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莞城段50号福祥创业楼2栋207室            

联系方式:黎小姐,0769-22288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

电 话:  0769-2228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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