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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执法数据采集工作站和标准化问询室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2024年05月21日 18: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执法数据采集工作站和标准化问询室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行政区域静海县公告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8: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预算金额¥2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68127790
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邸老师 022-28944279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友诚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022-68127790

项目概况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执法数据采集工作站和标准化问询室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D-ZC-2024-012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执法数据采集工作站和标准化问询室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执法数据采集工作站和标准化问询室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2023年06月01日至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2023年06月01日年至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基本户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静海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北路        

联系方式:邸老师 022-28944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友诚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联系方式:张工022-68127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22-68127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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