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监督性监测项目(专业检测、专用设备租用及运维)竞争性磋商

2024年05月22日 15: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监督性监测项目(专业检测、专用设备租用及运维)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房山区公告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5: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预算金额¥91.63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茹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东路乙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辉010-60342038
代理机构名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惠茹010-69369063

项目概况

2024年监督性监测项目(专业检测、专用设备租用及运维)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CZB2015@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4-012

项目名称:2024年监督性监测项目(专业检测、专用设备租用及运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63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专业检测、专用设备租用及运维

91.6360

1

北京市房山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系统包括26个PM2.5监测标准站点、472个颗粒物微观监测站点、30台九参数微观监测站点、机房服务器、网络设备、专线、空调等设备,大气自动监测网络系统平台和“房山空气”APP。本项目旨在保障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大气颗粒物自动监测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以便准确和及时的追溯造成空气质量变化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实施管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CZB2015@163.COM

方式:凡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将获取磋商文件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HCZB2015@163.COM,且邮件标题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获取磋商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磋商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获取文件邮箱需提供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资料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2.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

3.投标保证金: 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4.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东路乙26号        

联系方式:刘辉010-60342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联系方式:张惠茹010-69369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茹

电 话:  010-69369063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