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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P核算体系建设及蓝碳资源开发研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8月07日 21: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GEP核算体系建设及蓝碳资源开发研究
品目

采购单位发改委(本部)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7日 21: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评标室(具体安排,详见当日四楼大屏幕提示)。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预算金额¥302.5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洁
项目联系电话021-69696988转8576
采购单位发改委(本部)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10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69695836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1-69696988转8576

    项目概况

GEP核算体系建设及蓝碳资源开发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000240802119476-51140075

项目名称:GEP核算体系建设及蓝碳资源开发研究

预算编号: 5124-W000115573, 5124-W00011557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0252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0252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533000.00元,包2-4922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GEP核算体系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33000.00 

   简要规则描述:开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GEP核算体系建设研究,支撑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具体磋商文件。 


    标项二

   包名称:蓝碳资源开发研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2200.00 

   简要规则描述:在崇明区开展蓝碳研究,对蓝碳资源进行量化和标准化研究,具体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各包件项目需求。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评标室(具体安排,详见当日四楼大屏幕提示)。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相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磋商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磋商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发改委(本部)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10层

联系方式:021-69695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17室

联系方式:021-69696988转8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洁

电 话:021-69696988转8576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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