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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8月27日 10: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0: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三楼第六评标室
预算金额¥83.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敏强
项目联系电话13511365999
采购单位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海宁由拳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3-87262726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11365999

项目概况

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0905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2024055

项目名称: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37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备注

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服务采购

1

详见公告所附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独立法人;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申请人为中小企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获取磋商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login.zcygov.cn/login;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09月0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4 年09月05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海宁市文苑南路 138 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实行电子交易。

2.1 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2.1.1 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注:投标人先要申领 CA,拿到 CA 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 相关操作可参考《CA 申领操作指南》和《CA 管理操作指南》。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 7 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2.1.2 操作指南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 (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

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CA 证书办理操作视频: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

CA 绑定登录操作视频: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

注:CA 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2.2 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2.2.1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收。

2.2.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

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2.3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竟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 1份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1391064392@qq.com。

2.2.4 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投标人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

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信息

名称: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海宁市海昌街道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5757339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18757308762;传真:0573-87297011 邮编:3144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 336 号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采购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82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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