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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8月31日 10: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海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4年08月31日 10: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预算金额¥4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宗赟
项目联系电话13819443921
采购单位宁海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4-83555310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海县兴海北路166号1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19443921

项目概况

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TZ-NHCG2024010C

项目名称: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2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食堂外包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服务项目服务周期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
(3)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09月20日14点0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09月20日14点0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标。若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均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两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晓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555310

质疑联系人:王茯琼

质疑联系方式:15088416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兴海北路166号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宗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443921

质疑联系人:傅仡彬

质疑联系方式:153824487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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