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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2024年-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9月04日 17:4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2024年-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7: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筑源巷8号铁建筑源大厦403)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筑源巷8号铁建筑源大厦403)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棋涵
项目联系电话15659283878
采购单位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李厝山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591-6338299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筑源巷8号铁建筑源大厦4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棋涵/15659283878
附件:
附件1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2024年-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筑源巷8号铁建筑源大厦4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X【2024088】CG0830

项目名称: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2024年-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2024年-2025年零星修缮工程

1.00

800000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即全部工程由中/小/微型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①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②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其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筑源巷8号铁建筑源大厦407)

方式:在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筑源巷8号铁建筑源大厦407)购买磋商文件【①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缴纳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填写并递交《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②网上购买磋商文件: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书面确认(电汇或转账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相关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索取《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进行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筑源巷8号铁建筑源大厦403)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筑源巷8号铁建筑源大厦403)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资格承诺函

1、响应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榕财采[2021]52号文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即全部工程由中/小/微型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①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②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478019075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三、电子邮箱:109355927@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李厝山路6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1-63382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筑源巷8号铁建筑源大厦407室             

联系方式:周棋涵/15659283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棋涵

电 话:  1565928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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