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夹浦镇夹浦村283号地块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10月26日 10: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夹浦镇夹浦村283号地块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6日 10:0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四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57238103 |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州市长兴县夹浦新街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2-665239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57238103 | ||
项目概况
夹浦镇夹浦村283号地块消防设施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FY-2024-172
项目名称:夹浦镇夹浦村283号地块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78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主要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商业用房一、商业用房二、水泵房及室外的消防水、电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 类证书,如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③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四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其他补充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州市长兴县夹浦新街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652396
质疑联系人:丁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6652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7238103
质疑联系人:王敏
质疑联系方式:1586820840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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