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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北门院区污水处理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10月31日 19: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北门院区污水处理改造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9: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6: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
预算金额¥85.16290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蕊
项目联系电话0991-3193958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河南东路8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3632483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7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3193958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北门院区污水处理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Y24GC110/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北门院区污水处理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1629.04  

    最高限价(元):851629.0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北门院区污水处理改造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1629.04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疆外企业应登录新疆工程建 设 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

地 址:河南东路806号

联系方式:0991-3632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709室

联系方式:0991-3193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蕊

电 话:0991-319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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