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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水利管理处精河县灌区支斗渠计量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5年01月07日 10: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精河县灌区支斗渠计量设施改造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行政区域精河县公告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0: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13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精河县信息化调度中心3楼(靠近北外环路汇鑫钢材水泥物流园商业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精河县信息化调度中心3楼(靠近北外环路汇鑫钢材水泥物流园商业楼)
预算金额¥17.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909 5332470
采购单位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精河县精河镇友谊南路6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女士 0909 533247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泽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精河观澜豪庭17号楼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女士 13079995231

项目概况

精河县灌区支斗渠计量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精河观澜豪庭17号楼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5-0103

项目名称:精河县灌区支斗渠计量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可研、实施方案带施工图阶段),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交付成果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经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精河观澜豪庭17号楼1-601室

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上述证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精河县信息化调度中心3楼(靠近北外环路汇鑫钢材水泥物流园商业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精河县信息化调度中心3楼(靠近北外环路汇鑫钢材水泥物流园商业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地址:精河县精河镇友谊南路6 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0909 53324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精河观澜豪庭17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曾女士 13079995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909 533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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