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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3月08日 00: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书院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03月08日 00: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4月01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A02室。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预算金额¥25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令
项目联系电话021-68548100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新府东路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58196795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1-68548100

    项目概况

书院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142250126166539-15202029

项目名称:书院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

预算编号: 1525-W1421406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53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53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5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书院镇重大疾病综合保险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3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1)重大疾病保险;(2)重大疾病综合医疗保险;(3)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_2,530,000.00_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重大疾病综合保险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新府东路81号。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暂定起讫日期为2025年5月1日零时至2026年4月30日二十四时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法人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具备在本市开展相关保险业务资格,并以其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或同级机构)的名义响应和承保。本项目不接受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以及保险兼业代理(受保险人委托, 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参与。
3.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在经营范围内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A02室。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获取磋商文件其他说明:无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清晰、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内容模糊不清而无法辨认识别,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新府东路81号

联系方式:021-58196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021-68548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令

电 话:021-68548100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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