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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银川市行政中心节水改造项目银川市行政中心节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年05月19日 10:5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银川市行政中心节水改造项目银川市行政中心节水改造项目
品目

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银川市公告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0: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142.22997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恩嘉
项目联系电话19995391539
采购单位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6888394
代理机构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花园西区商住楼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995391539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1622

项目编号: ZX-2025【磋商】-004号

项目名称: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银川市行政中心节水改造项目银川市行政中心节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422299.77

最高限价(如有): 1422299.77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市行政中心节水改造项目 银川市行政中心节水改造项目 其他建筑工程 1 具体内容以“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为准。 1422299.77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422299.77   

合同履行期限:此项目需在 3 个月内建设完成。(具体时间按甲乙双方采购合同约定时间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注:(3)-(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19 00:00:00 至 2025-05-26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30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5-30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本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2025 年05 月 19 日 00:00 时至 2025 年 05 月 26 日 23:59 时)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 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响应文件提交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 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 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联系方式: 09516888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花园西区商住楼3号
       联系方式: 19995391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儒毅
       电话: 0951688839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恩嘉
       电话: 19995391539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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