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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风华初级中学北校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6月26日 17: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风华初级中学北校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静安区教育局(本部)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7: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1幢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1幢3楼。
预算金额¥177.820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洁、季秦莲
项目联系电话13816510351
采购单位静安区教育局(本部)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和田路1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56630990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恒帆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1幢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16510351

    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风华初级中学北校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7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50604114903-06248771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风华初级中学北校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

预算编号: 0625-00016389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78201元 国库资金:1778201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风华初级中学北校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78201.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为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风华初级中学北校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地点:共和新路2800号。修缮面积约240平方米。 


合同履约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近三年(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8)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5日2025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1幢3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1幢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相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安区教育局(本部)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和田路195号

联系方式:021-56630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恒帆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1幢3楼。

联系方式:13816510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洁、季秦莲

电 话:13816510351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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