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周界安全整治及步道附属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8月29日 17: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周界安全整治及步道附属设施工程 | ||
品目 | 其他房屋施工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29日 17: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9月0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2811室 | ||
预算金额 | ¥205.7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顾诗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690879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8226338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顾诗洁 |
项目概况 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周界安全整治及步道附属设施工程 JSZC-320000-JSGC-C2025-006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0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0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SGC-C2025-0066
项目名称: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周界安全整治及步道附属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5.7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及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周界安全整治及步道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项目整体竣工并完成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0室
方式:请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原件(需包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地址)、付款截图(付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jsgczb@sina.com,代理机构收到并核实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联系人邮箱,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请联系代理机构,支持现场获取或顺丰到付。费用付款账户如下(汇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简称): 单位名称: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205 0159 5536 0000 123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注:代理服务费汇款时需备注汇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5-09-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2.本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建筑业。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政策功能。
4.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进行换发。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供应商提供旧版二级建造师证书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南京强制隔离戒毒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丁香路30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9822633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
联系人:褚文 张时光
联系电话:025-8369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文 张时光
电话:025-8369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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