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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静安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9月06日 18: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静安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统计局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6日 18: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秣陵路80号402会议室(现场磋商时间详见附件磋商文件要求,请做好采购云平台信息维护,特别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因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预算金额¥116.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62551670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统计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9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33371126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秣陵路80号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2551670

    项目概况

2025年静安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50805126976-06263413

项目名称:2025年静安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编号: 0625-000171639, 0625-K0000415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164000元 国库资金:1164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应用软件费用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164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在静安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基础上,通过构建企业监测、报表核查等功能,提升统计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和高效化能力,为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数据支持和决策辅助,推动统计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 项目建设周期:8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项目质保期: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提供7*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采购。
3.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5日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秣陵路80号402会议室(现场磋商时间详见附件磋商文件要求,请做好采购云平台信息维护,特别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因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以采购标公告附件为准。(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生成的磋商文件仅供参考)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统计局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915号

联系方式:021-33371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秣陵路80号5楼

联系方式:62551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62551670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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