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保机构参与长护险经办项目_2025年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9月29日 09: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商保机构参与长护险经办项目_2025年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 09:1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纸质文件递交: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冯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52564588*8482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渡河路1709号2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621631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1-52564588*8482 | ||
项目概况
商保机构参与长护险经办项目_2025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7000250822130260-07267244
项目名称:商保机构参与长护险经办项目_2025年
预算编号: 0725-00001896, 0725-K0000290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000000元 (国库资金:2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商保机构参与长护险经办项目_2025年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依托数字化平台,通过数据赋能、数字治理,优化经办流程,强化对长护险护理服务供给的精准管理,提高区内长护险运营管理的整体效能。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合同实际履行时间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说明:由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竞争,为确保项目充分竞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具有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具有在本市开展相关保险业务资格并以其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或同级机构)的名义投标和承保;以省级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纸质文件递交: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响应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响应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3、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响应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响应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响应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集中采购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响应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响应人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响应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大渡河路1709号2室
联系方式:021-62163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5室
联系方式:021-52564588*8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021-52564588*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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