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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龙凤镇硒菜苔冷链建设项目公告

2025年10月27日 16: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市龙凤镇硒菜苔冷链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恩施市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6: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18-8788856
采购单位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恩施市龙凤镇建设大道3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18-8788856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顺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栋1单元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18-8305680

恩施市龙凤镇硒菜苔冷链建设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7 16:26发布单位:湖北顺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07项目监管地:恩施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恩施市龙凤镇硒菜苔冷链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012025060006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1-2025-01072

3、项目名称:恩施市龙凤镇硒菜苔冷链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99.859723(万元)

7、采购需求:

(1)冷链仓储设施:新建容积为400立方米的标准化冷库1座,并配套安装制冷系统等设备1套。(2)生产加工厂房:新建总面积为400平方米的厂房1栋,其中规划300平方米作为分拣仓储中心,用于硒菜苔的精细化分拣、包装与临时仓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03日,每天00:0012:00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合同信用融资(1)相关政策: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网址:http://czt.hubei.gov.cn/bmdt/ztzl/yhzfcgyshj/gzdt/202112/t20211208_3903373.shtml(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3.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 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4.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承诺函、声明函等内容不实的一同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影响采购结果的情形,采购人将上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合同已签订,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的损失自行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5.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hbzc.bossbolo.com/help/index.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恩施市龙凤镇建设大道319号

联系方式:0718-8788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顺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栋1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 0718-8305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718-878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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