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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法院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子系统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1月11日 10: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静安法院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子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0: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预算金额¥116.769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一民
项目联系电话35968102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26120000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5968102

    项目概况

静安法院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子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709122300-00257590

项目名称:静安法院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子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025-0001474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167696元 国库资金:1167696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167696.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静安法院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子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167696.00 

   简要规则描述:静安法院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子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安全设备和安全系统,用于加强静安法院专网本地安全防护。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 09:00:00-12:00:00 ,下午12: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09号

联系方式:021-2612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35968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一民

电 话:35968102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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