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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项目 (项目编号:CJKJ-2025-01070)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18: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行政区域东丽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8: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预算金额¥10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洋
项目联系电话022-27125282
采购单位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24998220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7125282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项目 (项目编号:CJKJ-2025-0107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项目 (项目编号:CJKJ-2025-0107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KJ-2025-01070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0万元
最高限价:10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3 53 其他服务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项目
第2包 53 53 其他服务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授权人的: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附联合体磋商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磋商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方式:标书费支付方式:公司电汇方式,汇款供应商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本项目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报名单位需将报名信息(供应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投包号)电子版发送至tjchenjinkeji@163.com(邮件主题:单位全称-项目名称),邮件发送后请联系代理公司获取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标书费”,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联系方式:022-24998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联系方式:022-27125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洋
  电 话:022-27125282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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