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渔港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测绘及环评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81-00771
项目名称:渔港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测绘及环评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服务内容:
a、对渔港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详细测绘,海洋生态现状调查等,出具成果文件(以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为准);
b、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报告书及报告表),报告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或规范,同时符合行业最新标准要求,报告的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整清晰。配合采购人与各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测绘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的最新标准要求或规范要求,符合行业最新标准要求。
(6)需执行国家最新相关标准、行业最新标准、地方最新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7)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8)质量保证:测绘出具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最新相关标准,同时符合行业最新标准。
(9)售后服务:提供专业技术人员,配合采购人与项目设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单位的协调与配合。
(10)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在合同中详细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且在有效期内。(2)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人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批准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23时00分至2025年12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即: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即: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各潜在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兴城市临海大道77-1号
联系方式:0429-565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5号楼B
联系方式:0429-6668810
邮箱地址:hldftztb_2019@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石化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4030800000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429-666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