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长春小学建设文物勘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14: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滨区长春小学建设文物勘察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 ||
| 行政区域 | 汉滨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14:2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8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安康市汉滨区康城雅园13号楼负一层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1月14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 | ||
| 预算金额 | ¥1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5-3226108 |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汉滨区五星街12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321917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康城雅园13号楼负一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5-3226108 | ||
| 附件: |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公告--汉滨区长春小学建设文物勘探服务项目(1).docx | ||
| 附件2 | 采购清单.pdf | ||
项目概况
汉滨区长春小学建设文物勘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B-2025-008
项目名称:汉滨区长春小学建设文物勘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长春小学建设文物勘察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长春小学建设文物勘察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长春小学建设文物勘察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2)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4)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至 2026年01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康城雅园13号楼负一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康城雅园13号楼负一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有意向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获取采购文件,谢绝邮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汉滨区五星街127号
联系方式:0915-3219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康城雅园13号楼负一层
联系方式:0915-3226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915-3226108
中志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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