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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6年市区营造春节氛围灯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2月03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6年市区营造春节氛围灯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3日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地点参与远程不见面开标会议
预算金额¥198.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轩硕
项目联系电话17836929396
采购单位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漯河市源汇区交通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95-3180010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金水)柳东路9-3P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836929396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6年市区营造春节氛围灯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6-13
2、项目名称: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6年市区营造春节氛围灯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88,000.00元
最高限价:1988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Z20260003401 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6年市区营造春节氛围灯饰项目 1988000 1988000 1988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6年市区营造春节氛围灯饰采购以及配套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5.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供货及安装期:2日历天;
5.5 质保期:6个月;
5.6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制造商与供应商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制造商及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3,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5年10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5年10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04日 至 2026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地点参与远程不见面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及漯财购〔2018〕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 28856.00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交通南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95-3180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金水)柳东路9-3P号
联系人:张轩硕
联系方式:17836929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轩硕
联系方式:1783692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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