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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中卫市沙坡头城区道路精细化治理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年03月09日 17: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中卫市沙坡头城区道路精细化治理提升项目
品目

A02089900

采购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沙坡头区公告时间2026年03月09日 17: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博观河大院15#楼01号四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博观河大院15#楼01号四楼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硕
项目联系电话18009585583
采购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东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5-7068278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1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09585583
附件:
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2026.3.9.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0002395

项目编号: NXHCYZC202513

项目名称: 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中卫市沙坡头城区道路精细化治理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中卫市沙坡头城区道路精细化治理提升项目 中卫市沙坡头城区道路精细化治理提升项目 其他通信设备 1 沙坡头城区道路精细化治理提升项目 8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8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3-09 16:00:00 至 2026-03-16 23:59: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3-20 14: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博观河大院15#楼01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6-03-20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博观河大院15#楼01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该项目为纸质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将投标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招标文件中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东21号
       联系方式: 0955-7068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1302室
       联系方式: 18009585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欣
       电话: 0955-706827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宋硕
       电话: 18009585583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6.3.9.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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