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公园城市建设和林业局2025年成都市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古树名木紧急救助项目补助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15日 14: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成都市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古树名木紧急救助项目补助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大邑县公园城市建设和林业局 | ||
| 行政区域 | 大邑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5日 14:3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4月27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 ||
| 预算金额 | ¥38.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2753723 | ||
| 采购单位 | 大邑县公园城市建设和林业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滨河路中段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882246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7栋6层605号(光华中心B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2753723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需求.pdf | ||
项目概况
2025年成都市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古树名木紧急救助项目补助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292026000047
项目名称:2025年成都市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古树名木紧急救助项目补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救助服务完成时间: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养护服务期限:救助服务完成经采购人初验合格之日起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办公室: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2、本项目备案号:51012926210200004145[2026]00058,采购预算品目:C13030000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85,000.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5,000.00元。3、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进行扣除。4、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公园城市建设和林业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滨河路中段1号
联系方式:028-88224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7栋6层605号(光华中心B座)
联系方式:028-82753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2753723
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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