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未央区永信路南侧规划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代可研)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4月23日 19: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未央区永信路南侧规划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代可研)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未央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3日 19:5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07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预算金额 | ¥31.4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任甜、郑婧婧、杜航、李亚男、袁歆雨、刘晶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8489979-8106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未央区永祥路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晓娜 029-862490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111号赛格·中京坊6幢1单元2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8489979-8106 | ||
| 附件: | |||
| 附件1 | 附件:采购需求(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docx | ||
| 附件2 | 附件:磋商公告.docx | ||
项目概况
未央区永信路南侧规划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X26-01-029Z(F)
项目名称:未央区永信路南侧规划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代可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4,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采购包2:初步设计(代可研)批复后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央区永信路南侧规划路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的工程咨询机构(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备案(截图)。(根据“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的要求和说明,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在本单位登记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市政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根据“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的要求和说明,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基本信息(设计资质)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注册资格证书)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或“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aanxi.gov.cn/sx/public/index)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诺)。(根据“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的要求和说明,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合同包2(未央区永信路南侧规划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的要求和说明,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根据“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的要求和说明,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或“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aanxi.gov.cn/sx/public/index)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诺)。(根据“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的要求和说明,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至 2026年04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限定资格条件说明: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未向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服务。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除线下书面投诉外,鼓励各供应商优先选择便捷的电子化投诉方式,电子化投诉流程参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子化投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5 号)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永祥路9号
联系方式:吴晓娜 029-86249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111号赛格·中京坊6幢1单元2层
联系方式:029-88489979-8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甜、郑婧婧、杜航、李亚男、袁歆雨、刘晶
电话:029-88489979-8106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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