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电动汽车充电桩移动式综合测试装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5月28日 13: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动汽车充电桩移动式综合测试装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三门峡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8日 13:4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6月11日 08: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 | ||
| 预算金额 | ¥123.29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00741767 | ||
| 采购单位 | 三门峡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三门峡市湖滨区青龙路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663989009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盾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绿地之窗景峰座四楼01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00741767 | ||
| 项目概况 电动汽车充电桩移动式综合测试装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三财竞磋采购-2026-23 | |||||||||||
| 2、项目名称:电动汽车充电桩移动式综合测试装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232,900.00元 | |||||||||||
| 最高限价:12329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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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范围:电动汽车充电桩移动式综合测试装置,采购内容为:电动汽车充电桩移动式综合测试装置1台。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4 质保期:两年 5.5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5.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3.2 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 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以上网站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相关网站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5月29日 至 2026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3.方式:供应商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 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登陆系统后,点击 采购业务-业务管理-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菜单-点击领取按钮-领取.smxzf 格式的电子竞 争性磋商文件。 办理 CA 证书链接: http://gzjy.smx.gov.cn/fwzn/004003/20201019/a8fae6a0-baed-499b-bb50-8ecc8828a2ca.html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6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区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 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 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 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同时,供应商请完善主体库。 3.评审打分部分按照 100 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 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各类相应内容为准。 4.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 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中, 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5.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 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 南。 6.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 4 号)第 6 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 7.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 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三门峡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
|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青龙路3号 | |||||||||||
| 联系人:崔女士 | |||||||||||
| 联系方式:1663989009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盾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绿地之窗景峰座四楼011室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1370074176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137007417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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