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2026年度城区河道常态化清淤工程采购公告
2026年06月01日 16: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湖县2026年度城区河道常态化清淤工程 | ||
| 品目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金湖县水务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金湖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1日 16:48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6月18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 ||
| 预算金额 | ¥24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高英飞(金湖)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36249845 | ||
| 采购单位 | 金湖县水务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湖县神华东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7-8088920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院内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英飞(金湖) | ||
项目概况 金湖县2026年度城区河道常态化清淤工程 JSZC-320831-ZHGC-C2026-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6-1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1-ZHGC-C2026-0011
项目名称:金湖县2026年度城区河道常态化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0.9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新生排涝河、东联路西侧路边沟、大兴中心河、金水河顺堤沟等河道进行疏浚,总长3.616km,新建东联路连通涵闸1座及水土保持工程等,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3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6-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6-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磋商投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5、招标代理费: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无法计算中标总额的项目,按预算总价计算。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代理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代理费。
6.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7、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8.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金湖县水务局本级
单位地址:金湖县神华东路1号
联系人:柏蕾
联系电话:0517-80889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湖县黎城南路75-102室
联系人:高英飞
联系电话:132362498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英飞
电话:13236249845
附件:JSZC-320831-ZHGC-C2026-0011采购文件.doc
金湖县2026年度城区河道常态化清淤工程施工图图纸(1).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金湖县2026年度城区常态化清淤工程 清单(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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